具有一定保税操作专业基础,和保税区有一定签约合作关系,同时与保税海关有着密切联系。
可以存入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:
1、国内出口货物;
2、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;
3、外商暂存货物;
4、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;
5、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、维修用零部件;
6、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;
7、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;
8、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。